【教研通知】关于做好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及省级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184
关于做好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及省级已立项项目 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 究,决定组织2014 年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省级及以 上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依据我校具体情况,所有申报课题要围绕学校建设“应用型、 创业型”大学、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经世致用”的应用性人才这 一主题来展开,为凝练学校办学特色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原则上确定以下6 类选题为本年度拟立项项目重点选题方向。 (1)、“卓越计划”人才培养、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研究与实 践 (2)、课程(特别是卓越计划专业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内容体 系项目化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3)、校企合作、产学融合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实践中心的研究 与实践 (4)、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研究与实践 (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与内容创新的研究与实践(含中国 传统文化融入课程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6)、关于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等研讨式课堂 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申请者可依据上述方向确定选题,也可自行确定选题,研究项目 限于本科教育层次。 2、本次申报不设数量限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校级立项项目。 3、项目主持人需符合《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 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只能本通知所列选题方向之一(或 自行确定选题)申报一个项目。 4、项目申请者必须填写《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书》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5、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此次不得申报新项目。 6、近3 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 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申报的必须是教研教改课题,不得将科 研课题当作教研课题申报。 7、项目申报归口申请者所在部门,由各部组织统一申报;学校统 一组织评审,经学院批准后予以立项。 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相关事项 1、近年来立项的项目,能结题的按照结题程序办理结题事宜;结 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并附佐证材料,视情况可组织结 题评审。 2、尚在研究之中不能结题的项目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并附佐证材 料,由学校组织中期检查。 3、各级已立项项目可按照《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 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填写《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研教改 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申请课题资助经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研究时间:本科教育研究项目不超过4 年,专科教育研究 项目不超过3 年。 2、各部门要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加项目申报,推荐的项目中 教学一线教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否则不予受理。 3、各单位统一将项目申请书、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表或结题验 收报告、其它结题材料(含佐证材料)和项目统计汇总表(盖好公章) 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于2014 年9 月20 日前送教务部教研科 (不受理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本通知发布以后即可受理已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使用申请,提 交申请时请附有关立项文件(复印件)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可用中 期检查表或结题验收报告代替)。 联系人:殷雄联系电话:87580065 附件1: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书 附件2: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统计表 附件3: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5: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申请报告 附件6: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表 (上述附件请在教务部官网科研申报栏目下载 http://scujccjwb.faisco.cn/col.jsp?id=133) 教务部科研处 2014 年7 月1 日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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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申报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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